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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的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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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節日俄戰爭後的日本政治與殖民帝國

  一、軍閥勢力與軍備擴展

  日俄戰後,軍部挾戰手之氣焰,及力鼓吹“軍備擴張至上”,擴大“統帥權“的範圍。1906年10月,陸軍首腦山縣有朋不與內閣商量就制定並向天皇上奏了帶有國策性的《帝國國防方針》。次年2月,經軍令、軍政首腦聯合御前會議審議並確定了所需兵力及用兵綱領,交給內閣分期執行。這是軍部撇開內閣,單獨制定國策之開端。1907年9月12日,軍部又以第一號“軍令”的形式下達了“關於軍令的規定”,凡有關軍政之天皇詔敕,只須陸海軍大臣副署即可以“軍令”的形式下達執行,無須內閣總理大臣副署,這就爲軍部擅權進一步提供了法律根據。二、大正政變

  1、“大正政變”的社會基礎

  日俄戰爭以來,與壟斷特權財閥資本發展的同時,中小資本和無特權的一般工商業資本也有某些發展,但在發展過程中受到特權壟斷資本的某種壓抑。隨着資本主義的發展,小生產者在沒落,知識階層人數在增加。這些知識分子很多與中小資產階級聯繫密切,形成一個反對軍閥官僚專制的民主勢力。甲午戰爭以來,軍費不斷膨脹,官僚機構無休止地擴大,軍閥官僚集團貪污不斷髮生。人民羣衆極爲不滿,反對軍閥專制,反對軍國主義預算,反對增加稅收,要求擴大普選權。這類帶有民主色彩的改良主義運動,主要反映了中小資產階級的利益,是明治前期自由民權運動在新形勢下的繼續。1908年,代表地方非財閥資本利益的“商業會議所聯合會”曾領導過全國性的反對增稅運動。1906年2月,小資產階級自由民主分子建立了普選聯合會,提出“普選請願書”。此後各次議會,亦有人提出普選法案,均被否決。這些改良主義要求正是“大正政變”的社會基礎。統治集團中的反軍部勢力則加以利用,以求達到它自身的目的。

  2、“大正政變”

  第二次桂太郎內閣(1908年7月14日——1911年8月30日)登臺後,加強對工人運動和社會主義的暴力鎮壓,擴大軍事支出,正式併吞朝鮮。然而它在財政上困難重重,它的暴力措施和龐大的一、軍事支出日益招致人民羣衆及各方面不滿。1911年8月23日,桂內閣辭職,西園寺公望再次組閣(1911年8月30日——1912年12月21日)。1912年9月27日,明治天皇死,皇太子嘉仁即位,改元“大正”(1912年7月30日——1926年12月25日)。1911年8月,西園寺公望第二次組閣(1911年8月30日——1912年12月21日)。由於硬通貨儲備連年下降,它不得不把施政中心轉入整理財政。1912年秋,內閣要求各省對1913年年度預算壓縮一成。陸軍爲了策謀倒閣,非但不壓縮預算,反而指令陸軍大臣上原勇作強硬要求增設兩個師團。11月10日,西園寺會見山縣有朋希望緩增設兩個師團,山縣答稱:“國防爲本,財務爲末”。22日,陸軍大臣正式提出增建兩個師團方案。30日,內閣否決。12月2日,上原勇作提出辭表,陸軍拒絕推薦繼任人選,西園寺內閣遂被迫辭職。這是軍部勢力第一次使用“軍部大臣武官專任制”,迫使內閣垮臺。不久,由桂太郎第三次組閣,日本人民和民主勢力對軍部的專橫及爲不滿,展開了羣衆性的鬥爭,迫使第三次桂太郎內閣辭職。這次政治變動被稱作“大正政變”。

  事後,山縣有朋把持的元老會議又決定由天皇下詔令桂太郎組閣。其實,大正天皇智能不全,桂太郎當時的內大臣,負責起草詔令。所以,這項決議等於讓桂太郎自己任命自己,集宮廷和政府大權於一身。消息傳出,全國譁然。《萬朝報》、《東京朝日新聞》、《東洋經濟新報》等羣起反對,政友會各地支部、全國新聞記者聯合會、東京商業會議所及實業界有力團體“交詢社”紛紛作出決議,反對增疫師團,並提出“反對軍國主義者”、“掃蕩閥族”、“擁護憲政”等口號,有的還提供活動資金,這些團體先後召開了三次“擁護憲政大會”,彈劾桂太郎內閣。12月24日,第三十次議會召開,護憲運動愈形活躍,桂太郎竟以天皇名義敕令議會休會。2月10日,議會復會時,數萬羣衆包圍議事堂,政府出動了二千五百名警察進行威脅,仍無法驅散羣衆。2月11日,桂太郎被迫辭職。第三次桂內閣只存在了五十天(1912年12月21日——1913年2月11日)。示威羣衆襲擊支持桂太郎內閣的報社,焚燬警察署、崗樓多處,運動擴及大阪、神戶、廣島、京都等地,表現出少見的聲勢。

  山本權兵衛繼任組閣(1913年2月20日——1914年4月16日)後,採取了一些緩和措施,但對減稅等問題毫不觸及。不久,西門子事件(西門子事件:德國西門子公司以價款的1.5——3.5%作爲回扣,賄賂日本海軍部門。)及“金剛號”軍艦受賄事件相繼被揭發,幾萬羣衆再次包圍議會,山本權兵衛內閣辭職。山縣系的清浦奎吾受命組閣,因海軍反對而流產。1914年4月,年已七十門歲的大隈重信被擡出組閣,實權則操在三菱財閥家的女婿加藤高明之手。

  三、日本併吞朝鮮

  1、日本併吞朝鮮

  日俄戰爭中,日軍就強迫朝鮮政府簽訂了軍事佔領性質的《日韓議定書》(1904年2月23日)。8月22日,又簽訂了《日韓協約》,朝鮮的內政、外交均須經日本顧問同意。日俄戰爭結束後,1905年11月17日,伊藤博文以武力威逼朝鮮簽訂了第二次《日韓協約》,朝鮮淪爲日本的保護國,這個條約被稱作“乙巳保護條約”。條約規定:日本在朝鮮設“統監”,朝鮮外交由日本處務省掌理。第一任統監爲伊藤博文。日本在朝鮮常駐兩個師團,另有警察、憲兵七、八千人。1907年7月19日,伊藤博文藉口“海牙密使”(海牙密使事件:1907年6月“萬國和平會議”在海牙召開。朝鮮國王派密使至海牙,控訴日本侵略朝鮮,要求參加會議。因美英等國反對,朝鮮使節未能參加會議,悲憤而死。)事件,迫使朝鮮國王李熙讓位給皇太子李坧。24日,又強迫朝鮮簽訂第三次《日韓協約》(”丁未七約)。協約規定:朝鮮一切法令、內政重大措施及高等官員之行免均須經日本統監批準。在《祕密備忘錄》中又規定:解散朝鮮軍隊,各部次官、警保局長及法院、監獄之重要官員均須由日本人擔任。於是,日本人把持朝鮮政權,任“判任官”以上者達兩千人.伊藤博文自任新太子(李根)之太師,令其着和服,送至日本隊,接受皇室“教育”。1909年12月,日本指使朝鮮賣國賊李容九在朝鮮舉國詛咒聲中“上書”,以“一進會”會長及“百萬會員”名義要求“日朝合併”。1910年6月3日,日本內閣決定併吞朝鮮。8月22日,日軍以刀槍包圍,逼迫朝鮮國王簽訂《日韓合併條約》,朝鮮地圖變色,王族被列入日本皇族、貴族分別賜爵,大批愛國都被捕下獄。陸軍大將寺內正毅任朝鮮第一任總督。

  朝鮮經濟被納入日本的殖民體系。1907年,宣佈朝鮮王室土地、森林及官有地爲“國有”,由“統監府”管理工作,實際落入日本之手。1908年12月,日本在朝鮮設立了類似英國東印度公司性質的“國策會社”——“東洋拓殖會社”(簡稱“東拓”),資源共享本一切從嚴千萬日元,日本政府每年補助三十萬日元(連續八年),另發行公司債二千萬日元,由政府保證紅利。以現役陸軍中將宇佐川一正爲總裁。“社員皆身着制服,腰佩手槍”,“苟遇反對東拓在朝鮮之活動者立即用刀槍來說話”。“東拓”就是這樣在朝鮮進行了血與火的殖民掠奪。1910年到1919年,東拓佔有的土地有一萬一千多町步增長至七萬餘町步。東拓還大量組織移民,每年預計一萬人。總督府又通過“清查”,大量掠奪朝鮮人民土地,賤價轉交日本人經營農場。1909年,日本在朝鮮的地主有692人,佔有土地五萬二千餘町步,至1915年增長爲6969人,佔地二十萬五千餘町步。1918年,在朝鮮佔地二百町步(合三千華畝)以上之大地主中,朝鮮人有60人,日本人則有144人。大量的朝鮮糧食、棉花輸入日本。在一段時間內,日本對朝鮮只準建立礦業和少許農礦產品加工工業,更不準發展民族工業。以礦業而論,自1911年至1918年,日本人在朝鮮經營的礦山自103處增至434處,礦產值自140萬日元增至2467萬日元,在朝鮮礦產總值中所佔比重自22.6%上升到80%。

  爲了掠奪朝鮮資源並把朝鮮作爲向中國擴大侵略的根據地,日本統治者十分重視在朝鮮建築鐵路。繼京仁線(1900)、京釜線(1905)之後,至1910年共敷設鐵路一千公裏。1915年達1600公裏,1919年達1855公裏。1909年至1911年,日本在鴨綠江強行架橋,把京(城)義(州)線與我國東北地區之安(東)奉(天)連結起來,日本兵車乃隨時可進入我東北地區。鐵路成了日本殖民擴張的大動脈,朝鮮銀行和東洋拓殖公司則成爲它的吸血庫。

  2、朝鮮人民的抗日鬥爭

  朝鮮人民對日本統治者的侵略進行了英勇的鬥爭。繼甲午農民抗日軍之後,日俄戰爭期間,從日軍踏上朝鮮領土之日起,就有抗日義兵,並逐漸遍及江原、忠清、京畿、慶北各道。日韓“保護條約”(乙巳條約)簽訂之時,朝鮮愛國報紙發表《放聲痛哭、忠告全國國民書》。1906年3月至5月,忠清南道義兵一千多人一度攻佔洪州。1907年8月,日本統治都強迫解散朝鮮軍隊時,朝鮮就城一千三百名官軍武裝起義,與日軍數千人激烈巷戰。其他各地也有類似行動。很多士兵在戰敗後衝出重圍與抗日義兵匯合。1908年一年,各地義兵犧牲者一萬一千餘名。

  四、日本對臺灣的殖民統治

  1、日本對臺灣的殖民統治

  臺灣是日本最早的殖民地。日本的殖民“經驗”很多來自對臺灣的統治。陸海軍大將樺山資紀、桂太郎、乃木希典、兒玉源太郎等先後任臺灣總督,推行殘暴的討伐、鎮壓和軍事統治,其後轉入經濟掠奪並採取同化政策。港灣、鐵路、清丈土地被列爲初期殖民掠奪的“三大任務”。1899年爲修築基隆港(1903年築成)和縱貫全島的鐵路年築成),頒佈“臺灣事業公債法”,並設立了臺灣銀行(1899)。從1898年至1904年,日本統治者以六年時間進行了“土地調查”,把納稅地從361447甲擴大爲777860甲(每甲約近一町步,或14.5華畝),把地稅總額從86萬日元提高到299萬日元,即擴大了三點三倍。1910年至1914年又進行了‘林野調查“,七十八萬三千餘甲的林野,96%被劃爲“官有”。許多長期開發、共同使用、依山傍林爲生的臺灣人民因此而失掉生計。半數官有林野或被撥充日本各大學的實習林場,或被賤價轉售給日本大資產階級。砂糖、大米、茶時、樟腦等物資是初期殖民掠奪的主要目標。1898年三井物產公司在臺北設立支店,壟斷了臺灣的農產品貿易。1900年,在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支持下,以三井財閥爲中心,吸收皇室、華族及特權商人資本,成立了資金百萬日元的“臺灣製糖公司”。1914年,十幾家製糖公司已組成卡特爾的聯合會)資本共達1億日元,1922年更增長爲2.7億日元,佔臺灣全部工業資本額的50%。十四家大公司擁有糖廠48處,甘蔗園約三萬五千町步,專用鐵路線1227哩,年產砂糖約6億斤,獲利4700萬日元。臺灣成了爲日本提供粗糖的“糖業王國”。在一段時間內,日本在臺灣只準建立製糖、樟腦、菸草、製茶等農產品加工工業,不準建立機械、紡織等工業。

  2、臺灣人民的抗日鬥爭

  臺灣人民猛烈反抗日本的殖民地統治。反佔領的大規模抗日戰爭雖然失敗,各地抗日遊擊戰爭仍在發展。在臺北,有以林大北、林李成、簡大獅等爲首的抗日遊擊武裝。其中,簡大獅領導的抗日武裝數達千人,屢次重創日軍,堅持至1897年,在臺中,有柯鐵、簡義、黃醜等領導的抗日武裝,其中柯鐵的隊伍在大坪頂建立了抗日根據地,“屢攻不破,衆以鐵故,鹹目之曰:‘鐵國山’。五月已酉望,建立鐵國旗”,“闢草萊營商工,通商澤之貨”,遇到有利戰機則下山出擊,堅持抗日達四年之久。在臺南,影響最大的有林少貓,“聚衆數百”據鳳山嶺(在鳳山縣南三十裏)發展至三千餘人,與臺北簡大獅、臺中柯鐵並稱“三猛”。在日本統治者殘暴鎮壓下,臺灣抗日人民慘遭殺畿,犧牲之人數無法估計。據日軍總督府各地“法院”公佈的數字,自1896年至1902年,臺灣抗日人民被當作“匪徒”判處死刑的即達4471人。實際殘殺者則遠遠超過此數。例如,曾擔任臺灣總督府民政長官的石藤新平傳記中就說:1902年“大討伐”中,經“法院”判處列刑的是539名,而“臨機處分”(即不經“法院”而處列者)則達4043人,相當於公開判決數字的七、八倍。有的統計說,1898年至1902年,臺灣抗日人民被屠殺者達一萬一千九百五十人。

  日俄戰爭以後,亞洲民族革命運動風起雲湧。尤其是1911年的辛亥革命,對臺灣人民鼓舞極大。在此前後,臺灣人民連續不斷地舉行了十次武裝起義。其中規模較大,影響較大的是1913年同盟會員羅福星領導的“苗粟起義”,和1915年的西來庵起義。此外,一定之規有北埔起義(1907年)、林圯博起義(1912年)、土庫起義(1912年)等。“津津臺灣糖,滴滴血和淚”,日本帝國的寶座,是用殖民地人民的血淚築成的。

  第二節對華新擴張與美英關係的變化

  甲午戰爭使日本的國際地位根本改變,日俄戰爭則使日本對美英俄的關係發生轉折性變化。由於俄國已經受到削弱,由於日本在華勢力迅速擴張,曾經是日本老朋友的美國,日俄戰後日益轉變爲日本的敵國,長期作爲外交政策基調的英日同盟人此進入尾聲,頭號強敵俄國卻暫時成爲日本的盟邦。引起這些變化的原因,除與歐洲俄德勢力的消長有關之外,關鍵的因素是爭奪中國、特別是東北地區的權益,首當其衝的就是“南滿鐵路”。

  一、“滿鐵”

  日俄戰後升任參謀長的兒玉源太郎在其所著《滿洲經營概論》中說:“戰後經營滿洲之唯一要決在於陽借經營鐵路之假面具,陰行百般措施之實”。第一任“滿鐵”(“南滿鐵路公司”的簡稱)總裁後藤新平就職是時也說:“日俄戰爭恐非滿洲一戰所能結局,第二次戰爭將於何時降臨?我有勝算則應先發制人,勝算未立則宜自重待機。……總之,我在滿洲必須經常處於以主制客,以逸待勞之地位。爲此,第一要務在於鐵路經營之巧拙。”何謂“巧”?他的說法是:“軍事行政,一切舉措,形式上應按鐵路事業規制,實際上則不應按鐵路事業規制。”他還說:“滿鐵”的經營方針有四:鐵路、開礦、移民、設立農工畜牧企業。四項之中,又以“移民”爲中心,要求十年內“在滿洲移民五十萬”。

  1906年6月7日,天皇以142號敕令決定設立“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旋即任命兒玉源太郎主持籌建(不久,兒玉源太郎死,改任寺內正毅)。如此大張旗鼓,正是因爲建立“滿鐵”是日本對華擴張、在遠東爭霸的一項戰略性措施。7月31日,敕令“在關東州(即中國旅順大連地區)設都督府,常駐一個半師團,統理軍政並監督”滿鐵“業務。中國遼東一角完全淪爲日本的殖民地。1906年11月26日,“滿鐵”正式成立,資本兩億日元,半由政府投資(以鐵路、礦山設備抵充),半在民間募集,由政府予以保證在十五年內每年支付股紅6%。當年只募得二百萬日元。若大殖民機構,只經過半年籌備,就以二百萬日元資金開張,其效率亦可謂“神速”。按照中俄條約,中東路(包括南滿支線)應由兩國共管,主管人員應由兩國人組成。日本單方面以“敕令”宣佈機構、任命官員、把南滿鐵路財產全部作爲日本政府的投資,而且要管理與南滿鐵路毫無關聯的安奉鐵路等等,遠遠超過所謂“俄國讓與”的權利,純屬無視條約和中國主權。清政府曾提出抗議,日本駐華公使竟回答說:“此殆不可以常識理解之突發空論”。

  “滿鐵”瘋狂攫奪我國東北地區權益,中日之間糾纏五、六年的“東三省五案”(東三省五案:指安奉鐵路案、新(民)法(庫)鐵路案、大石橋鐵路穿孔機、展築京奉鐵路案、撫順及煙臺煤礦案。此五案自1905年糾纏至1911年7月,清政府逐一被迫屈服。)無不與“滿鐵”有關。自1907年至1931年,二十四年間“滿鐵”共付給日本政府紅利一億四千五百萬日元,付給股東紅利二億日元,付給英國及日本的公司債利息三億多日元。一另有公債金一億八千多萬日元,四項合計共八億三千多萬日元。1945年日本戰敗,“滿鐵”被解散時,它的資本額共達30億日元,從業人員達四十萬人,管理鐵路一萬餘公裏,擁有撫順煤礦、煙臺煤礦、鞍山鐵礦、大連港口等多種工業和自成體系的公用、航運、倉庫、學校、文化設施、科研機構。松岡洋右說:“滿鐵”是日本帝國主義“恢宏皇猷的生命線”。對中國人民來說,“滿鐵”則是一條舉世少見的殖民主義吸血線。這個殖民機構十分重神對中國的調查研究。它一建立就設立了“滿鐵調查部”。以後又增疫“朝鮮歷史調查部”、“東亞經濟調查局”以及地質、農業等研究機構,網羅日、中、朝、俄等國知識分子,廣泛收集中國(特別是滿蒙、華北等地)的政治、經濟、歷史、地理、民俗等方面資料,用意、居心極爲險惡。

  與“滿鐵”同時,其他財閥資本也湧入中國東北地區。三井、三菱及第一銀行主要集中於金融和商業,大倉組則開採本溪湖煤鐵礦,以後又向木材、造紙等部門投資。安田財閥、王子造紙公司等也向煤礦、木材投資。至1925年,日本在東北地區礦、林、農業方面的投資共達14億日元(其中滿鐵投資7.5億日元)。中國的大豆、木煤、鐵等物資源源流入日本,日本的棉紗等商品則大量輸入。至1914年,中國東北地區進口額中,日本佔60%,出口額中對日出口佔85%。1907年,中國東北地區有三萬七千多日本人,至1917年增至十萬人。

  二、對華新擴張

  1、經濟方面

  《馬關條約》雖規定日本可以在華設廠,但是初限於財力、規模不大,真正對華輸出資本是在日俄戰爭以後。1902年三井物產公司收買上海華商興泰紗廠,成爲日本第一個在華紗廠。日俄戰後,1906年收購大純廠(改稱上海紡織第二廠)。此後,日本在華紗廠迅速發展,至1919年共達三十三萬多錠,約佔華商紗廠紗錠數的一半,超過了英國(二十四萬錠)。1910年,日本設立“東亞興業公司”(資本一百萬日元),1913年又設立中日合辦的“中日實業公司”(資本五百萬日元)。目的是擴大對華投資。自1909年至1915年,僅對華鐵路貸款即有九筆,共283.7萬鎊(合2837萬日元)。在華中,日本特別注意攫奪漢冶萍公司。1905年8月,桂內閣曾決議:“爲確實扶植帝國在漢口方面之利權,並對中國將來之形勢作好準備,要使大冶鐵礦及萍鄉煤礦之採掘權伺機全部歸諸本邦之手”。自1904年初至1913年底,日本興業銀行和正金銀行對漢冶萍公司貸款十四筆,共三千多萬日元,在蘇、魯、皖等省也續有投資借款活動。

  2、政治方面

  在政治侵略方面,戊戌變法期間,伊藤博文曾來公款“遊歷”,其目的並不是“同情”“支持”維新派的改革,而是拉攏李鴻章、張之洞、劉坤一等實力派,攫取大冶鐵礦並商派留學生赴日學習軍事及延聘日本教官訓練新軍等。大量吸收中國學生留學日本,從日本統治者來說是有深遠意圖的。當時日本《教育時論》雜誌上有人著文獻策說:“今日之支那渴望教育,機遇殆將發展,我國事先而制其權,是不可失之機也。我國教育家應趁此時,容於支那教育問題,握其實權,由我他日之在支那,爲教育上之主動者,爲知識上之母國。此種子一播,確定地步,則將來萬種之權皆由是起焉。”1898年5月14晶,日本駐華公使矢野文雄致函外務大臣西德二郎強調說:“如果將在日本受感化的中國新人材散佈於古老帝國,是爲日後樹立日本勢力於東亞大陸的最佳策略;其習武備者,日後不僅將仿效日本兵制,軍用器材亦必、仰賴日本隊,清國之軍事將成爲日本化。又因培養理科學生之結果,因其職務上之關係,定將與日本發生密切關係,此係擴張日本工商業於中國的階梯。至於專攻法政等學生,定以日本爲楷模,爲中國將來改革的準則。果真如此,不僅中國官民信賴日本禮賓司有將較往昔增加二十倍,且可無限量地擴張勢力於大陸。”日本政府採納了這個建議。同年,矢野函告清政府總理衙門說:日本願意提供經費接受中國學生到日本留學,“人數約以二百人爲限”。隨之,日俄戰爭後,出現了中國學生留日高潮。不過,日本統治者這種如意算盤卻並未能實現。中國留學生絕大多數是愛國的。很多留日學生成爲辛亥革命的骨幹,以後走上革命、抗日鬥爭的道路。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日本統治者更企圖乘機擴大侵略。以山縣有朋爲首的軍部勢力要求出兵一至兩個師團,與俄國聯合,“南滿北滿,一致行動”,一舉霸佔滿蒙。他們還策動所謂“滿蒙獨立”,陰謀把滿蒙地區從中國割裂出去。在日本外務省中,以駐華公使伊集院彥吉爲代表,主張同時援助清軍與革命軍,使南北“永遠對峙”,並提出了割裂中國分而治之的方案。1911年10月,西園內閣通過了《對清政策》基本上採納了外務省一派的主張。在這一方針指導下,日本同時向清軍和革命軍雙方出賣廢舊軍火,並多次提供借款,攫奪漢冶萍公司經營權及華中地區的路權、礦權乃至航運權。袁世凱政府成立後,日本積極參加“五國銀行團”的“善後大借款”,向袁政府提供借款五百萬英鎊,這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前日本對華最大的一筆借款。10月5日,日本與袁政府簽訂《滿蒙五路祕密換文》,10月6日,承認了袁世凱政權。總之,這個時期日本的對華擴張,其勢咄咄逼人。僅以對華投資來說:1902年日本在華投資額共計5360萬美元,1914年增至2.9億美元,相當於英國的44%,俄國的66%,德國的75%,超過法國,爲美國的2.9倍。

  三、日美矛盾上升

  1、日美矛盾上升的原因

  日俄戰爭使國際關係發生重大變化。在歐洲,隨着德國的強大,英德矛盾代替英俄矛盾上升爲國際主要矛盾。1907年8月英俄締結協定,它與前已存在的俄法同盟(1893)、《英法協約》(1904)聯繫起來,形成了對德包圍的“三國協約”。在亞洲,隨着日本對華擴張的加劇,日美矛盾上升,日俄之間則共謀瓜分滿蒙地區而趨向勾結。英國與日本的矛盾雖有所發展,但爲了對付德國,也支持日、俄。“銅山西崩,洛鐘東應,遠東國際形勢與歐洲國際形勢息息相關。朝鮮既歸日本所獨佔,”遠東之巴爾幹“遂轉移至列強虎視之中國東北地區”,日美之間在這個地區爭奪異常激烈。

  日俄戰爭後期,美國出面調停並暗助日本,其條件之一就是“滿洲門戶開放“,即允許美國資本進入中國東北地區。1905年8月底,樸次茅斯和約即將簽字,美國鐵路大王哈利曼前來日本,要求共同經營南滿鐵路,並在10月12日簽訂了草約。事後,日本政府反悔,哈裏曼剛回到舊金山,就接到日本通知”緩議“,1906年1月15日,又正式通知取消此草約。這件事成了日美關係史上的轉折點。在此以前,美國一直以日爲友。在此以後,矛盾越來越發展,終至三十多年後刀兵相見。

  2、日美之間出現的緊張局面

  1906年3月,美英對日本封鎖中國東北地區提出書面警告。同年春,美國西部地區排斥日本移民(至1908年初簽訂所謂“君子協定”,日本自動限制移民)。1907年8月,美國在哈裏曼策謀建立”東三省銀行“,先修築與南滿鐵路平行的新(民屯)法(庫)鐵路,再殿築至齊齊哈爾。對此,日本通告拒絕,美國的計劃未得實現。1907年至1908年間,各國報紙甚至盛傳日美之間將爆發戰爭(實際並未達到這種程度)。爲了緩和氣氛,日本特地爲美國航隊環遊全球到達日本舉行了盛大歡迎儀式(1908年10月)。1908年11月底,美日雙方就太平洋地區的權益締結《高平·盧脫協定》,日本保證不向美國勢力範圍內擴張,並在中國支持美國的“機會均等原則”。1909年春,美國政權更迭,塔夫脫代羅斯福爲總統,積極推行“金元外交”。哈裏曼再次企圖收買南滿鐵路。司戴德也再次來華,策謀收買中東路或者聯合英國資本建築錦瑗路(自錦州至瑗琿)。美國國務卿諾克斯又致函英、俄、日、中等國政府,主張“國際共管”滿洲各鐵路,即“諾克斯計劃”,均遭到日本強烈反對。日美矛盾愈加深刻。

  四、日俄協約

  1907年7月30日,日俄第一次協約成立,它包括公開協約、祕密協約、追加條款、兩國換文四個文件。公開協約寫的是:“尊重”中國領土之完整,祕密協約則瓜分中國東北三省,並在追加條款中具體劃定了界線。北滿屬俄國勢力範圍,南滿屬日本勢力範圍。此外,俄國承認日本獨佔朝鮮,日本則承認俄國在蒙古的地位。

  1910年7月4日,日俄兩國簽定第二次協約,除再次確認第一次所劃分的祕密範圍外,同時增加了軍事同盟性質的條款。

  1912年7月,日俄又簽訂了第三次協約,除確認一二兩次密約外,並把前述勢力範圍分界線延伸至內蒙古。以東經116度27分爲界,把內蒙古劃作東西兩部。東部歸日本。從此,“東部內蒙古”就成爲日本對華擴張計劃中的新名詞和新目標。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1916年7月3日,日俄又簽定第四次協約,其祕密部分規定:一旦中國被與日俄兩國敵視的第三國所控制,雙方應協商採取措施;如果兩國中之一方與上述第三國宣戰,另一方應給予援助並商定以兵力援助之條件及實施辦法。這表明:日俄軍事同盟已經把整個中國作爲他們的勢力範圍。

  五、英日同盟的尾聲

  在上述遠東國際形勢的新變化中,日法兩國於1907年6月10日簽訂協約。法國承認福建爲日本勢力範圍並取得英國的同意。日本則保證不支持越南民族革命運動。英日矛盾雖在發展,但英國當時還需要利用日俄同盟以對付德國。1911年7月13日,英日簽訂第三次軍事同盟條約,同時限制了它的範圍,即不適用於對付美國。這是近代史上最後一次英日同盟。這個“同盟”從日本對付其主要敵手(美國)來說,它已無意義。但日本後來卻用它作爲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根據,這是英國萬萬沒有想到的。

  英美兩國長期支持日本侵略擴張,目的是要日本爲他們火中取慄,結果卻替自己培植了一個強大的對立者。日本對亞洲各國肆意侵略,結果則鍛鍊了亞洲各國革命人民並打敗了日本軍國主義。歷史不以反動派的意志爲轉移而發展,這正是歷史的客觀辯證法。

  第三節日本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

  一、日本的參戰

  谷幹城的爭霸戰略

  “歐洲早晚必有幹戈破裂,馬蹄蹂躪中原之時期。我國固不應干預歐洲之變亂,但歐洲變亂之波及必甚廣,由此必動搖東洋諸國,以致東洋變發生兵亂。……當此之時,我國若擁有堅固之兵艦二十隻,精銳之陸軍十萬名,即可爭衡於東洋,見重於歐洲.”。這是日本軍事家和政治家谷幹城1887年寫的一段話。1914年,這種時機到來了。新興的日本脫穎而出,實踐了谷幹城的戰略。

  在爲了“英日同盟”的幌子下

  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英國在對德宣戰(8月4日)前一日,曾經要求日本:如果香港及威海衛遭愛德國攻擊,盼日本給予援助。8月7日,又正式要求日本出動海軍搜索並擊毀正在攻英國商船的德國巡洋艦。英國的目的只不過是希望日本在有限範圍內助英國一臂之力,卻未料到這正中日本下懷。8月7日晚至8日晨,日本連夜召開元老、內閣大臣聯席會議,通宵達旦。外交大臣加藤高明在說明日本應該參戰之理由時頗費心機。他承認當時形勢未發展到可以援引英日同盟的義務而必須參戰的地步。但他認爲,爲了掃除德國勢力,提高日本的地位,卻必須參戰。元老之一井上馨(因故缺席)在信中說得更國赤祼。他說:“這次歐洲大禍亂對於日本發展國運,乃大正時代之天佑良機”,必須抓住時機,“確立日本對東洋之昨權”。會議決定,日本政府宣佈參戰之根據爲“英日同盟”,其行動亦不能僅限於擊毀德國武裝商船。8月9日,日本外務省向英國提出備忘錄,其中說:日本將“採取一切可採取之手段與方法,以消滅可使日本及英國在東亞之利益遭受損害之德國勢力。”英國收到這份備忘錄大喫一驚。因爲,日本顯然是要乘機擴張,危及英國在華利益。於是,英國駐日公使奉命通知日本說:日本對德宣戰將造成戰線擴及中國大陸之印象,並將立刻引起中國的不安,希望日本不要對德宣戰。8月10日,又正式照會日本:取消前此請日本擊毀德國武裝商船之要求。但是,日本決心已定,根本不理。8月15日,日本向德國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德國艦隊退出中國海面,否則立即解除武鬥。限德國在9月15日以前將膠州灣租借地交給日本,“以備交還中國”,限8月23日正午前答覆。8月23日,日本對德宣戰。

  日本政府趁火打劫,又一次在中國領土上挑起戰爭,其目的是要侵略中國並重新瓜分南洋殖民地。中國政府鑑於形勢險惡,於8月6日宣佈’“中立”,要求日本“保全東方”。這當然不能約束日本。9月2日,日軍在山東龍口登陸。中國被迫於9月3日聲明:劃龍口、萊州一線至膠州灣地區爲“戰區”。

  當時,德國在遠東之兵力計青島要塞守軍在、五千人,軍艦十七艘(共四萬五千噸),遠離本國,當然不是日本對手。但日本卻沒有採取日俄戰爭中強攻旅順的戰術,而是先以艦隊封鎖膠州灣,同時派一個混成旅在青島外圍構築陣地,再逐步圍攻。9月5日,日本空軍首次出動助戰。繼又曾派一個師團。9月17日,日軍佔領濟南車站,沿膠濟路進攻。25日佔濰縣車站,10月7日佔領濟南車站,控制了膠濟全線。10月29日,日軍部攻青島,11月7日,德軍投降。其行動遠遠超越了中國政府所劃定的“戰區”。所到之處“佔用民房,強買物品,勒派車輛,並有傷斃人命情事,又**婦女,……致居民聞風逃散”。日本海軍藉口尋找德國艦隊主力而南下太平洋,於10月中旬佔領德屬馬紹爾、馬利亞納、加羅林諸島。

  二、“二十一條”

  短短兩個月內,日軍輕而易舉地佔領山東半島及德屬南洋諸島。其“戰果”非甲午、日俄兩戰初期可比。日本統治者欣喜若狂,從元老、首相、軍部首腦以至黑龍會等右翼團體紛紛要求乘機擴大在中國的權益直至由日本統治中國。1914年9、10月間,黑龍會提出一個長達六、七千字的祕密“備忘錄”,要求強迫中國訂立軍事“防禦同盟”,由日本控制中國軍、警、財、文各大權;同時在中國各地策動騷亂,就中華民國爲君主立憲等等。這個“備忘錄”實爲日本後來提出“二十一條”和“中日防敵軍事協定”的藍本。青島淪陷後不久,1914年11月11日,日本內閣制定了以滅亡中國爲目標的“二十一條”。1915年1月18日,日本駐華公使向袁世凱正式提出,其內容及談判經過,王芸生先生所著《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隊》第六卷中已蒐集詳備,一般中國近現史著作多有引述,茲從略。

  自甲午戰爭以來,日本侵奪中國福建、漢冶萍、南滿、東蒙等地區的權益,覬覦山東,窺伺全國,蓄心積慮,已非一日。“二十一條”既是當時日本統治階級各個集團對華侵略要求的綜合,也是日本長期策謀獨霸中國主權之集大成。這些要求如果得逞,中國勢必淪爲第二個朝鮮。袁世凱本人也知道這些要求的嚴重性,對第五號有條款曾以硃筆批寫:“握我政權”“握我警權”“握我械權”等等。雙方談判之時,鬼鬼祟祟,極端祕密。然而,條約內容仍然不久即被各方揭露。中國人民立刻掀起了反對“二十一條”的強大抗議運動,全國各地以至海外華僑,到處掀起聲勢浩大的抵制日貨運動。

  日本上述要求當然與美、英等國利益衝突。不過,英法等國當時正忙於歐戰。美國態度曖昧,起了助長縱容的惡劣作用。1915年4月26日,日本把“二十一條”的第五號(除福建省權益另議外)作爲“緩議”,把其餘各號作爲最後修正案遞出。5月7日,日本發出最後通牒,限48小時內答覆。5月9日,袁政府屈服。5月25日,簽定了有關山東、福建、南滿、東蒙、漢冶萍、膠州灣、旅大租借地、安奉鐵路等權益的兩個條約及十三件換文。二十一條的絕大部分均被化整爲零地強加於中國。

  中國人民堅決反對“二十一條”,全國各地展開了更猛烈的反日、反袁鬥爭,賣國的袁世凱政府不久即被推翻。在中國人民的強烈要求下,1923年,北洋直係軍閥政府宣佈廢除與“二十一條”有關的各種文件。日本統治者企圖把“二十一條”強加於中國,其結果只能使它自己在亞洲、在全世界更加孤立。具有進步傾向的《東洋經濟計劃新報》當時指責日本政府說:“這是樹敵於全世界,其結果只能說是爲帝國貽下百年之禍根”(1915年5月5日社論)。這種見解十分可貴,它表明日本存在着與軍國主義勢力對立的和平勢力。

  三、“菊分根”政策與“西原借款”

  1、“菊分根”政策

  日本趁火機劫,先誘迫袁世凱接受“二十一條”,後來又支持倒袁,與俄國簽定第四次“日俄密約”(1916年7月3日),策動所謂“第二次滿蒙獨立運動”。所有這些野心畢露的行動和見不得人的陰謀勾當都發生在大隈內閣(第二次,1914年4月16日——1916年10月9日)時期。大隈內閣由此聲名狼藉,難以繼續。1916年6、7月間,寺內正毅指使其親信散發祕密文件攻擊大隈內閣有損帝國“聲譽”。10月,大隈內閣辭職,寺內正毅內閣成立。

  寺內內閣(1916年10月9日——1918年9月29日)面臨的任務是擺脫因“二十一條”及上述一系列陰謀而造成的狼狽局面,緩和國際關係,爲日本在第一次大戰期間猛然集聚的大量資金尋求出路。爲此,就必須改變一下策略和口號。於是,軍閥出身的寺內正毅反而指責大隈內閣是“霸道”,他打出“王道主義”旗幟。企圖通過對華貸款來達到超過“二十一條”之目的。“西原借款”就是寺內內閣這種政策的產物。主持其事的寺內內閣大藏大臣勝田主計事後寫了一本書,形象地把這種政策比作“菊分根”,卷首題詩說:“漸到菊花分根日”,意思是:日本對華借款即將發生效果了。

  2、“西原借款”

  “西原借款”以經辦人西原龜三而得名。此人長期爲寺內正毅在朝鮮策劃經濟侵略,與寺內正毅、勝田主計等被合稱作“朝鮮三人幫”。日俄戰爭前後,右翼軍國主義首領神鞭知常鼓吹要“恃王道而結東亞”,西原龜三是神鞭知常的門徒,接過“王道”的口號。何謂“王道”??滿鐵?總裁後藤新平說:“殖民政策是‘文裝的武備’,即以王道之旗來實行霸術”,此話可以說是對所謂“王道”的詮釋。正是這位後藤新平,在參加寺內正毅內閣後不久就上書,認爲日本應當以“世界經濟財政的和平戰勝者”的姿態,“斷然在中國投資一億日元”,建立一個足以和“中歐經濟同盟”、“協約國經濟同盟”以及與美國經濟擷抗的“東亞經濟同盟”。“西原借款”或“菊分根”正是這類“王道”政策的實施。“東亞經濟同盟”的一類則發展爲“大東亞共榮圈”的狂想。

  1916年7月,西原龜三奉命來華考察後寫成《適應時局的對華經濟措施綱要》,主張把日本各大銀行及與中國關係密切之紡織公司和實業家組成投資團,對華進行投資,以確保日本在華經濟勢力。寺內內閣接受了這個方針。1916年12月4日,在日本政府支持下,興業、朝鮮、臺灣三銀行組成了專門對華投資的特別銀行團。1917年8月28日,日本又與北洋政府合辦“中華滙業銀行”,專營借款業務。以第一次交通銀行借款(1917年1月20日)爲開端,寺內內閣執政兩年期間,日本共對華貸款三億八千六百多萬日元,絕大部分都是扶植段祺瑞政權的軍事政治貸款。段祺瑞則對日本帝國主義俯首聽命,尤其是他所簽訂的《中日共同防敵軍事協定》,使中國在軍事上從屬於日本,實際等於二十一條第五號內容的實施。

  “西原借款”大都沒有擔保,歷屆北洋政府無力歸還,大部成爲呆帳。拖到1926年,日本政府不得不發行專門公債撥交興業、朝鮮、臺灣三銀行,把這三筆爛帳轉嫁給日本人民。“菊分根”政策與“二十一條”政策同樣破產。

  四、出兵西失利亞的失敗

  1917年11月,俄國十月革命勝利。沙皇俄國的崩潰爲日本向北擴張提供了可乘之機。1918年1月18日,日本藉口“保護僑民”派軍艦兩艘駛入海參崴。5月下旬,歐戰期間被俄國俘虜的捷克兵團經西伯利亞返歐,中途譁變。帝國主義各國遂以“援救捷克軍”爲名,大舉出兵,圍攻蘇維埃政權。七月初,美國向日本提議,日、美各派兵七千名至海參崴,同時聲明:日軍之行動將不止於海參崴,“可能向西伯利亞出兵”。8月2日,日本政府發表公報宣佈“出兵西伯利亞”。其時,日本各地正爆發大規模的“米騷動”。日本統治者出兵時特意大張聲勢,以轉移國內視線,向人民施加壓力。

  有些著作把日本出兵西伯利亞說成是西方帝國主義國家要求的結果,日本歷史家井上清寫了專文,引證大量史料,着重指出:日本統治者在俄國發生二月革命不久就策謀出兵。十月革命發生後,更是積極策動,其中心人物有參謀總長上原勇作、外相本野一郎、內相後藤新平等人。寺內內閣的謀略人物西原龜三在1917年11月寫了“東洋永久和平方案》,也主張先取北滿,再向俄國的濱海州、阿穆爾州等地扶植親日勢力,“或進而採取斷然措施”。他們認爲,出兵西伯利亞既是日本的長遠戰略,也是爲了在歐戰結束後的和會上取得有力地位的“最方便的一着”。

  日軍出兵西伯利亞以後,逐次增兵,最高時達到七萬三千人。“貝加爾湖以東所有村鎮都有日軍。從海參崴到赤塔,不論是西伯利亞鐵路,也不論是中東鐵路,各個車站都掛上了日本國旗”,戰線越拉越長。日軍還公開支持霍爾瓦特、謝苗諾夫等白俄匪軍,妄圖在東部西伯利亞建立一個受日本控制的反蘇傀儡政權,與滿蒙地區連成一片。但是,在蘇聯紅軍和蘇聯人民的堅決打擊下,日軍的處境越來越狼狽,凍傷者達20%。1920年駐紮在廟街(尼古拉也夫斯克)的一個大隊(營)日軍被游擊隊包圍,繳械投降(“尼港事件”)。幾萬日軍陷在西伯利亞,進退維谷,士氣低落,國內外紛紛指責,拖到1922年6月,不得不聲明撤兵(至10月下旬撤畢)。

  一位評論家說,日本這次出兵,“駐兵四年餘,耗資九億日元,司令官更換三次,動員了幾個師團,……終於一無所獲地撤兵……”,是日本“國防史”上最不光彩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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