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如今幾位皇子都在邊境,今年過年但是沒聽到突厥有異動,您看是否召幾位皇子回京?”
怕引起宣帝的猜疑,他趕忙補充道,“突厥犯境,碩王爺,鈞王爺,還有十一皇子已經在邊境守了三年了,難得今年突厥消停,今年可以過個團圓年。”
宣帝對他的提議很心動,只是現在快馬加鞭,也不知道能不能趕回來。
宣帝一激動就咳嗽起來,這一咳咳的很嚴重,高欽趕忙上前給他順氣。宣帝擺擺手,咳嗽漸漸平息,他心中本來的那點猶豫立刻變成無比的堅定。
“飛鴿傳書吧,誰知道朕還能活幾年,團圓年過一個少一個。”
高欽臉上的笑意凝固,站得久了,只覺得腰痠得直不起來。他盡力扯出一抹笑來,勸道:“皇上萬歲,明年開春蘇娘娘懷的小皇子就要出生了,皇上您還年輕着呢!今年珉王爺的兩個側妃先後有喜,碩王爺府上也傳了消息,再過幾年您子孫環繞膝下,那纔是福氣呢!”
“是嗎。”
提到這些,宣帝似乎覺得年輕了十歲,做事精神頭十足。
“朕最擔心的,還是景兒這孩子,他跟朕年輕的時候一樣,一根筋。聯姻本是結兩姓之好,朕不想讓他們最後變成仇家。”
“奴才聽說五王爺現在已經好多了,不過感情這事兒……還得慢慢培養。”
“錦兒今年……”宣帝皺着眉頭想了一會兒,呀然道,“錦兒也十五了,到了該說親的年紀了!睿兒過了年就十九了,都該說親事了。”
宣帝想了一陣兒,感慨道:“朕真的是老了啊……”
御書房外,齊錦兒躡手躡腳,一邊走着還一邊探着腦袋往回看,好像身後有人在追她一般。
回頭看到身後沒人,她長長的嘆了一口氣,心中正竊喜。
“錦兒!”
回過頭來,差點撞到人,頭頂上熟悉的聲音讓她渾身起了一層雞皮疙瘩,嚇得她往後跌了一跤坐在地上。
蘭妃嘆了口氣,心疼的把她扶起來,問道,“不是讓你在房裏做女工嗎,怎麼跑出來了?”
“因爲,因爲……我很久沒有見父皇了,我想來看看父皇?”
齊錦兒有些心虛的把手背在後面,但是她慌亂的眼神出賣了自己。蘭妃很無奈,錦兒的性子太過單純,容易受人挑唆,她又是驕橫的性子,眼看着她就該說親了,總得給她說一個好人家吧!
“手裏拿的什麼?”
齊錦兒把慌忙往後退了幾步,手中的東西忽然嘰嘰咕咕幾聲。
蘭妃把臉一沉,嚴肅道:“你又去掏鳥窩了?”
齊錦兒手裏抓着兩隻麻雀,冬天裏也似乎只有麻雀餓急眼了才能被她輕而易舉抓住。
她委屈巴巴的把麻雀拿到前面來,以保護的姿勢呵護着麻雀。
“母妃,我想養它們,怕你不同意,所以才跑到前殿來求父皇。母妃,我保證以後不調皮了,你就讓我養這兩隻小傢伙吧!”
蘭妃看着她手中灰不拉機的麻雀,無語道:“上次你皇兄回來,送你的八哥你不要,怎麼突然想養麻雀?這東西不乾淨,趕緊扔了!”
“母妃……”
齊錦兒都快哭出來了,一臉不高興。
“不準!”蘭妃一點也不心軟,讓宮女把她手裏的麻雀拿走,“還有,你父皇近日公務繁忙,不準去打擾你父皇,你要是想出宮,就趕緊回去做女紅,你要是完成一副繡品,母妃就帶你去出宮去上香。”
提到做女紅齊錦兒就頭疼,她的指尖還是疼的,仔細看會發現有許多針孔。母妃現在天天盯着她,她想偷偷溜出宮簡直難如登天,聽到能出宮立刻興奮道:“我這就去!”
看着齊錦兒折返回去,蘭妃這才鬆了一口氣,其實她倒不是想逼着齊錦兒做什麼,而是不想讓她再出去惹事,畢竟對女兒家的名聲不好。
她站在轉角處,一轉身就能看到御書房門口值守的太監,不出意外,宣帝現在正在批閱奏摺,她還是不過去打擾了。
準備離開的時候,突然瞧見遠處一人穿着絳紫色官服,手中拿着一本奏摺,快步向御書房跑過來,走近了之後隱約看見奏摺的封面上沾了點紅色的血跡。
不過她不會真的以爲那就是血跡,她以爲可能是硃砂。見那人慌亂的模樣,很有可能是一封加急信。
會不會是邊境的戰報?
她的心突然咯噔一下,有種不好的預感。
“娘娘?”
“回惠蘭軒!”
匆促回到惠蘭軒,她的右眼皮一直在跳,總覺得心神不寧。
“派人去相府問問,成兒有沒有受傷?”
她擔心的只有齊成,所以以爲有不好的消息的時候,第一反應是齊成。
“再派人去御書房外盯着,打探一下皇上剛纔召的是哪一位大人!”
她神色凝重,宮人不敢怠慢,立刻派了人前去。等待的過程中,她這種不安的情緒逐漸擴大,她也說不上來是怎麼回事,就是覺得心跳加速,容易心悸。
“娘娘您喝口水。”
宮女把茶杯遞給她時,她伸手去接,宮女以爲她拿穩了便鬆了手,結果嘩啦一聲,杯子打翻在地,茶水灑了蘭妃一身。
“你想燙死本宮啊!”
蘭妃一驚,從椅子上彈起來,身上被茶水打溼,幸好茶水不是滾燙的。
宮女跪在地上瑟瑟發抖不住的求饒。
一定是出了什麼事!她心中更加煩悶,沒心情聽宮女求饒,直接揮揮手,讓人把人拉下去了。
御書房裏,宣帝看着手中沾了血的奏摺,臉色一陣青一陣白。嚴御史身姿挺拔地站在書房正當中,拱手道:“皇上,臣今日午後正在家中準備出門,一個渾身帶血的人趴在微臣家的門上。微臣上前一探,人已經死了,當時他手中緊緊的攥着這本奏摺,微臣打開一看,茲事體大,就趕忙進宮來了,也不知奏摺裏是真是假,請皇上恕罪。”
奏摺攤開放在書桌上,摺子很長,洋洋灑灑寫了十來頁,一開始字跡還很工整,後來越來越潦草,結尾處甚至還能看到血手印,應該是寫的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