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訴狀沒多久,法官打來電話,問文三代去法院領沒有,她回答領了,法官又好心的問她有沒有律師,沒有可以申請指派一個不花錢的律師,她覺得沒花錢的律師可能幫不了太多,婉拒了。
要站在被告席上了,文三代心裏有很深的恐懼,硬着頭皮不得不應付。
還有對禿子無盡的絕望,夫妻一場,文三代盡心盡力七年的付出,生兩個孩子靠孃家幫襯,沒要禿子一分錢撫養到現在,換來的是站在被告席上。
如果禿家只是不忿於文三代罵了小雙雙,可莫須有的編造出許多債務來賴到她頭上,知道他們壞,沒想到這麼壞。
她忍不住發信息問禿子:“你怎麼有p臉說你媽借我二十四萬呢?總共得到二十二萬的高速公路賠款,不都給你買帕薩特了嗎?你媽還有屁的二十四萬給我?你媽滿小區的說盡了我的壞話,還給我錢?她傻的?”
“你承認我媽買的車就好!你最好不要提車,如果你想要我的車,你發這條微信我會拿到法庭上證明,車子跟你啥關係都沒有!”
“我不要你車,我沒駕照,也供不起車貸,拿你那個消錢的貨來沒用,我要的是房子。”
“你啥都別想要!光屁股給老子滾蛋!”
“憑什麼?”
禿子沒回了。
這次起訴非同小可啊,文三代不敢掉以輕心,可環顧四周,連個能出主意的人都沒有。
上次被計劃生育的人窮追猛打,文三代求助於文二代,結果換來的是一鍋大白水,還幫倒忙,所以這次她一句不敢開口,怕文二代又做出帶累她的舉動出來。
爸爸靠不住,那媽媽呢?黃二一向沒有主見,一向只會說“黃四說的都對”,“黃四幹啥都對”,難道她聽黃四的話去跟禿家低頭?把房子交出去給禿子賣了還替他們數錢?
文三代想到一個人,她的發小,小竹的爸爸,是潮溼小鎮法院的副院長,正現管着她的案子。
卻有一個尷尬的地方,小竹的爸爸和文二代在一個大院長大,處了很多年,本來是很好的朋友,卻斷交多年,原因在已經過世的文一代那裏。小竹的爸爸有門路,在九十年代獲得了政府的資助,一百五十萬的扶貧貸款揣進口袋,不去做扶貧項目挪爲私用,文一代看不慣,去四處告過人家。
這一告,兩家就自然斷交了。
小竹的家境因爲那些錢起步而飛昇,現在在省城過着人上人的生活,房產數套開着名車旅遊是日常,日子過的幸福的人,心裏陽光,偶爾回一次潮溼小鎮,記下了文三代的號碼,顯得不計較過去那些過往了。
因爲小竹的示好,文三代厚起臉皮打電話給小竹,請求她幫助她打這個官司,小竹一口答應下來,馬上給她的爸爸打電話,真的不計較文一代告過他們了,文三代已然這麼慘,還有什麼好計較的呢?
小竹的父親給了文三代一個電話,說是潮溼小鎮最好的律師,叫她找去,開庭的日期已經知道了,會給主持的法官講一下,但是隻是點到爲止,還是要講證據,如果文三代實在沒理沒證據,也幫不了什麼,多年不見,早已陌生,誰知道文三代佔不佔理呢?
文三代得到援助,心安了一點,按小竹爸爸給的聯繫方式,去找到了趙律師。
趙律師是潮溼小鎮的頭牌兒,一般不接這種雞毛蒜皮的離婚官司,錢沒多少,還挺囉嗦,但是看在小竹爸爸的面子上,花時間接待了文三代。
看了訴狀以後,趙律師抬眼審了兩眼文三代,小眉小眼兒跟小孩兒似的,怯生生坐在那裏,律師閱人無數,問道:“他們說你打牌輸很多錢,是真的嗎?”
“沒有,還贏了的。”文三代老實道。
“我一般不接你這樣的官司,但是陳院長打招呼了,我給你好好打,但是要收一點費。”
“收多少?”
“看你離婚官司涉及的財產是多少,就一套房子?”
“還有一個帕薩特。”
“訴狀上沒體現啊。”
“被他們家隱匿起來了。”
“確定是婚內財產嗎?”
“確定,按揭的,我簽了字纔買的。”
“那夫妻共同財產就是一套房子,一輛車?”
“還有一些債務,信用社的貸款二十八萬,貸來修的公路,我這邊兒爲了買房子和追加投資公路,借了三個朋友的錢,總共七萬,禿子不認賬沒提,他媽媽那二十四萬是假的,根本沒有!”
“你給他的媽媽打過借條嗎?”
“沒有,沒有的事兒,哪裏來的借條?但是禿子多半給她媽媽打了借條的。”
“你簽字沒有?”
“沒有,假的我幹嘛簽字?”
“那就沒關係,你借的這七萬他不承認,是他不知道嗎?”
“他知道的啊,我還特意叫朋友打到他卡上的。”
“那就好辦了,你叫你朋友去銀行打一個流水,證明她們轉過這七萬到你丈夫的銀行卡上。”
“行!”
“那信用社這二十八萬的債呢?你覺得怎麼分配合理?”
“二十八萬加七萬,總共三十五萬,我和禿子一人背一半17萬5就合理,可他要賴多錢到我頭上,說我罵過他妹妹,有過錯,所以孩子得歸他,房子也得歸他,法院會相信他的話嗎?”
“那個沒關係,你和他妹妹的糾紛是另外的,不用扯到你們的婚姻關係裏,他妹妹是單獨個體,不滿意可以單獨起訴你,這個算不着過錯,夫妻婚姻內的過錯一般就是兩種,一種是家暴,你打過他嗎?肯定沒有吧,女人家暴男人還是很難的,還有一種,就是出軌,他也沒說你出軌,就沒有過錯了,不影響財產分割,多半是合理的一人一半。”
“好好好,這樣就好,我沒出軌。”
“孩子呢?”
“我兩個都要。”
“兩個都要?不可能,除非他主動放棄撫養,他沒有放棄的意思,就是一人判一個。”
“那我要小的個,大的個六歲了,一直是我爹媽養,她是不會過去禿家的。”
“小的個幾歲?”
“兩歲。”
“那法官多半會把小的個判給你,因爲一兩歲的孩子,傾向跟着母親,除非你不要。”
“我要,我兩個都要,他們重男輕女,只要兒子不要女兒,把兒子判給我,他們是不會要女兒的。”
“你還這麼年輕,要兩個孩子會很辛苦哦。”
“我要,我父母都是支持我要兩個孩子的。”
“那好,這是你的訴求,小的個判你,債務一人一半,你要房子,這些林林總總算下來,涉及到幾十萬,我收你三千塊的律師費,怎麼樣?”
“行,可是我現在身上沒那麼多現金。”文三代略尷尬道,潮溼小鎮那時還沒興起微信支付。
“你去取了來吧。”
文三代立即小鹿快跑,去樓下銀行取了三千塊來交給律師。
趙律師起草了一張委託他代理官司的委託書,錢收了,叫文三代給簽了字,囑咐文三代:“你去把銀行轉賬的記錄弄來,我去交警隊開你們帕薩特的車輛證明,開庭前我給你打電話彙總資料,就行了,小官司,不麻煩。”
“好,謝謝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