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爺”沈向晚平靜的看着他,“我是個有原則的人,對自己不愛的人,無論如何也說不出愛。”
有原則的女人?這一點倒是像她。
怒意,總在想起她時變得無關緊要,若有所思的瞪了眼前這個女人一眼,他忽然轉身,向門外走去,“在這裏等我。”
是什麼,把這個男人變得真麼神經兮兮?沈向晚無趣的笑笑,目光不經意的落在書桌上,望見那張皺巴巴的信紙,心不禁狠狠顫動起來:
豐臣軒哥哥,我喜歡你。
我長大了嫁給你,我們做夫妻,永遠不分開好嗎?
沈向晚
工整而幼稚的筆跡,映入她眼中,每個筆劃都那麼清晰。這是幼小的她,爲他寫的情書,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簡短的兩行字,她卻修改了十個夜晚。清晰的記得,當時羞怯的自己將這封情書塞給他時,他是那麼的不情願,她還以爲他會看都不看就撕掉的,然而,原來他竟然到現在還保留着。
記憶的門被打開,那時純真的愛戀在情緒中重溫一遍,易感的眼眶開始潮溼,難道冷酷的他也有想起她和他的之間的那些往事的時候嗎?
走廊裏響起漸近的腳步聲,她知道,他去而復返,迅速將思緒自回憶裏抽離。從前,活在記憶裏,所以看不清現實;現在,活在當下,將一切都看得無比清楚。
熟悉的氣息□□,她不用回頭就知道他站在了自己身後。
“換上它。”冷清的口吻。
她疑惑的轉身,見他將一身衣服向她丟來,條件反射的雙手抱在懷中:
淡紅色的棉褂,藍色的牛仔褲,是她自己的衣服。
離開豐臣家時,只拿了些重要的東西,很多衣服都沒有帶走。這個男人是在做什麼?爲什麼要把自己的衣服給別人穿?
“什麼意思?”她愕然問。“這是你的工作裝。”頗有意味的丟下一句話,在她愣神的片刻間,他已快步出門,“砰”的將門死死關上。
抱着自己的衣服,猶豫了許久,終於走到窗前,將窗簾拉起。
所謂的工作制度,她會遵守,而且,本就是自己的衣服,她也不會排斥。
再進門時,豐臣軒的目光定格在她身上,久久沒能離開。這個與沈向晚身高相近的女人,穿她的衣服正合適,除下了那身臃腫土氣的棉衣,她纖瘦的身材展現了,忽略掉這張臉,似乎真的是她心中的人兒站在了面前。
“以後在豐臣家你就穿這身衣服。”他淡淡說着,璀璨的眼眸微微模糊,“陪我出去一趟。”
“去哪裏?”沈向晚又是一愕,清澈的眼睛裏顯露出濃濃的不情願。她想去找爸爸,況且,她不想與他獨處。
“你問題太多了。”豐臣軒俊逸的眉宇微微蹙起,“你是我的保姆,伺候我是你的職責,我的話,以後你只管服從!”
轉身,走出門去。只把這個不聽話的保姆當做是沈向晚,他甚至連她真正的名字都沒有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