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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千六百七百四十六章 魏律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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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這個問題你怎麼看?”老將桌上的臥虎地秦簡資料換了一頁,用手點了點上面的竹簡高清照片:“這兩根,《爲吏之道》當中的兩段。

周至一看兩段文字,分別是:

●廿五年閏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②告相邦:民或棄邑居(),入人孤寡,?人婦女,非邦之故也。自今以來,()門逆呂,贅()後父,勿令爲戶,勿鼠田宇。三()之後,欲士士之,乃署其籍曰:故某慮贅某叟之乃孫。

魏戶律

● 廿五年閏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 告將軍:()門逆(),贅()後父,或()民不作,不治室屋,寡人弗欲。且殺之,不忍其宗族昆弟。今遣從軍,將軍勿恤視。享牛食士,賜之參飯而勿鼠餚。攻城用其不足,將軍以

豪。魏奔命律

意思還是非常好理解的,周至琢磨了一下:“裘老你是想問這兩條律令的歸屬?”

“你小子!”裘老笑道:“還真是機靈。”

“這不明擺着的嗎,”周至指着兩段文字的末尾:“我雖然對睡虎地秦簡的資料研究的不夠細緻,但也看過研究報告的,直到裏邊的內容可以整理爲十部分,包括:《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法律答問》《封診

式》《編年記》《語書》《爲吏之道》、甲種與乙種《日書》。其中《語書》《律》《封診式》《日書》爲原書標題,其他其實是後來考古工作者爲了工作方便定下來的命名。”

這篇內容並不長,以周至的古文功底,現讀也只需要一兩分鐘,不存在什麼難度:“這一篇,其實主要是講的官員需要具備的素質和處理政事時候的態度和方法,其實與儒家經典的《禮記》內容頗有相似。最特別的還是這最

後兩條,摘抄的魏律。”

“裘老你是想問,這兩條律令是否是秦國在行法令,這本身決定了歷史上對暴秦”二字定義的對錯問題。”

裘老笑道:“就是這個意思,從睡虎地竹簡的內容來看,推翻了很多我們以前對秦國的固有映象,很多法令看起來是溫和的,科學的,進步的,比如陳勝吳廣,還有劉邦,歷史記載都是因爲趕赴徭役失期而造反或者逃亡的。

但是按照竹簡上的記錄,失期的懲罰,其實也只是‘罰甲',並不致死。這點你是怎麼看的?”

“我認爲在沒有得到確證的情況下,還是先不要急着推翻前人的定論爲好,現在學界似乎還好,輿論似乎開始有此偏向,這種風氣其實不算太好。”周至皺眉道:“老你看這兒,這篇文章是發現於死者的腹部,無論是墓室結

構還是人體,這都是最重要的一個位置,說明了墓主這位秦國吏員,對這篇文章的重視程度,因此這兩條記錄,不可能僅僅是簡單的抄錄,而應當將之視爲於《爲吏之道》其餘部分等效的文字。

“再其次,我們要考慮到秦法淵源。”周至說道:“其實只要有歷史基礎的人都應該知道,春秋戰國時期的變法,其實一開始是從魏國李悝,楚國吳起等人推行起來的。’

“魏楚也因此一度強大起來,只可惜沒有能夠持久。”

“魏文侯死後,新統治者上位,魏國變法沒有能夠更好地維持下去。在此之前,還發生了商鞅入秦這件大事兒。’

“歷史明確記錄,商鞅入秦,攜帶這李悝的《法經》,這是一部法典,是李悝收錄當時各地法令,整理成書,請魏文侯作爲魏國法令施行的法典。

“很明顯,其後商鞅幫助秦國訂立的新法,就是根據《法經》,再結合秦國實際情況,予以改動施行的。”

“從這個意義來看,秦法其實就是魏法的傳承,因此這兩條魏律出現在秦國官吏的施政指南當中,本身是不需要驚異的。”

“這兩條律令與其餘的律令相比,顯得非常的殘酷,其根本原因,我覺得在於它們所針對的人羣。”

“把這幾個字填上,兩條法令所針對的人羣,應該是假門逆旅,贅婿後父,或率民不作,不治室屋。”周至指着律令上的文字:“假門,就是賈門,即坐賈,客店;逆旅,即行商;贅婿,即“入人孤寡的野人,‘後父”也是如此,

不過所入的人家本來有子,這種行爲屬於微人婦女。”

“爲什麼要嚴厲打擊這樣的行爲?因爲當時有‘重農抑商’的政策,農業產出的糧食,是國家征戰所需的最重要戰略物資,這些都是國力資本,必須有限保證。而獲得土地的方法,除了在戰場上獲得軍功,就只能來自繼承。”

“而假門逆旅,明顯就是逃避兵役,沒有土地還有能力營生的那羣人,當時的秦國推行軍功爵制度,會不會狠狠打擊這類對象?當然要。

“贅婿後父,明顯是通過不服役的手段,通過合婚手段獲得孤寡手上土地的那羣人,秦國會不會狠狠打擊這類對象?當然也要。”

“這兩種行爲明顯是在挖秦國軍功制度的根基,在統治者看來這就屬於用非法手段獲得逃避國家義務,佔有國家資源,秦法用這麼殘酷的手段來對待他們,當然也有其充分的法律基礎。”

“因此這兩條律令出現在《爲吏之道》裏,恰恰說明了魏律和秦律的傳承關係,更是秦國爲了保證新法推行而必須強硬實施的法律手段,本身與秦法‘暴”和“仁”沒有直接關係的,在秦人眼裏,這是理所當然的‘政治正確”??對

於毀壞我大秦立國之基的這類人,我不直接殺了,讓他們去前線當炮灰,不是已經很仁慈了嗎?”

“至於說秦法暴與不暴,我們應該看到驪山囚徒,遷徙北方抵抗匈奴,遷徙南方鎮壓北越的那羣人,他們的身份,爲何會是上述那些人當主力,另外增加了‘罪吏”,‘刑徒,‘亡命',以及貴族豪富家的“私','僕','徒','童'。”

“最關鍵的問題,這些人爲何會有那麼多?這本身說明秦國的社會問題,在統一強大的同時,已經積累到了相當的程度。”

“我們在說回贖罪甲這個問題,徭役失期罰甲真的是仁慈嗎?其實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按照當時的處罰,當時的陳勝吳廣和劉邦,他們是否承受得起?”

“我們再翻翻資料就查得到,我記得是一甲值金二兩一垂,或者是錢一千三百四十四。兩甲的處罰都能讓上述幾人逃亡,或者與秦二世而亡的結果之間,有着必然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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