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有這麼一段風波,但挑選女官的事情還是按時進行了。蟬兒聰明乖巧,又是皇後推薦的人選,金宰闐就發佈命令,任命蟬兒爲侍從女官長,官秩爲正四品上,命蟬兒招選女官,定額三百六十人。
蟬兒便問道:“皇上,現在挑選女官,是否同以前挑選宮女一樣呢?”
原來以前挑選宮女也有方法啊,只是金宰闐卻還不甚了了,便說道:“蟬兒,以前是怎樣挑選宮女的呢?”
蟬兒臉上微微一紅,道:“回皇上,蟬兒不敢說。”
“你但說無妨。”
“回皇上,蟬兒知道了。”
於是蟬兒便向金宰闐說明了挑選宮女的方法。
在八旗子女內部“選秀女”形成定製以後,每三年都有一批年輕的旗籍女子被選到宮中,不僅皇帝的後妃要從這些女子中挑選,有的秀女還有可能要配給皇帝的近支宗親。
選擇作爲後妃的秀女有嚴格的條件。清制規定秀女一般從滿、蒙八旗中遴選,凡年齡在13至16歲,身體健康無殘疾的旗籍女子,都必須參加閱選。嘉慶六年(公元1801年)以前,甚至公主下嫁所生之女也得經過選秀女這一關之後,才能論及婚嫁。秀女年滿十三歲稱“及歲”,超過十六歲稱“逾歲”。“逾歲”者一般不再參加挑選。如因故未能閱選者,則必須參加下屆閱選,否則雖至二十餘歲亦不能出嫁,違者將受懲處。凡應選的旗女,在未閱選前私自與他人結婚者,也將由該旗都統參查治罪。即便是因爲殘疾不具備選秀女的條件,也要經過各旗層層上報,最後由本旗都統呈報給戶部,再上奏皇帝認可後,才能免選。
史料中有這樣的記載:乾隆六年時,兩廣總督瑪爾泰的女兒恆志,年已過十七歲,但從未入選秀女,瑪爾泰爲此奏請皇帝爲女完婚,結果遭到皇帝的斥責。
選中被記名的秀女,在記名期內(一般爲五年)不許私相聘嫁,違者上至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下至旗長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處分。選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復選,而記名期已過,那麼,這樣的女子只得終身不嫁了。
選秀女由戶部主辦。三年一次的選秀女時間一到,由戶部行文八旗各都統衙門、直隸各省駐防八旗及外任旗員,將適齡備選女子呈報備案。每屆入選日期,均由戶部奏準,然後通知各旗,具備清冊,準備入選引看之日,秀女們都在神武門下車,按順序排列,由太監引入順貞門,讓帝後們選看。
史料中曾記有嘉慶、道光年間選秀女的經過情況:挑選八旗秀女時,每日選兩旗,以人數多寡勻配,不序旗分也。挑選之前一日,該旗參領、領催等先排車,如挑正黃、鑲黃兩旗,則正黃之滿、蒙、漢分三處,每一處按年歲冊分先後排定,然後車始行。首先是正黃之滿洲,繼而蒙古、漢。接着是鑲黃之滿、蒙、漢軍,貫魚銜尾而進。車樹雙燈,各有標識。日夕發軔,夜分入後門至神武門外,候門啓,依次下車而入。其車即由神武門夾道出東華門,由崇文門大街直至北街市,還繞入後門而至神武門,計時已在次日巳午之間。選畢者,復依次登車而出,各歸其家。雖千百輛車,而井然有序,俗謂之排車應選女子入神武門至順貞門外恭候,有戶部司官在彼管理。至時太監按班引入,每班五人,立而不跪,當意者留名牌,謂之留牌子,定期復看,復看而不留者,謂之格牌子。其牌子書某官某人之女,某旗滿洲人(蒙古、漢軍,則書蒙古、漢軍)。入選秀女,凡獲得皇帝封號者,至死不得出宮另嫁。
歷代宮女也都要經過挑選才能入內廷服役,從漢朝時,宮中的“家人”、“採女”,就都是從民間採選而後入宮的。明代挑選宮女皆奉欽命而行,如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下令從蘇、松、嘉、湖等地(也就是現在的江浙地區),選民間13歲以上19歲以下女子以備後宮,選30歲以上40歲以下無夫婦女以充女官。
清朝除秀女外,也選宮女,有的宮女入宮以後,還可晉封爲內廷主位。
宮女是在內務府包衣、佐領以下的女兒中,每年引選一次,由內務府會計司主辦。她們在宮中的地位無法和秀女相比,主要是供內廷各宮主位役使。
朝廷派了多路人馬到全國各地物色出13歲至16歲的淑女5000人,在付出一些銀幣作爲聘禮後,就責令其父母在正月裏把她們送到京師(北京)待選。
在京師集中後,皇帝分遣太監進行第二次挑選,每百人排成一行,按年齡大小排好,逐個察看。第一批淘汰了1000名稍高、稍矮、稍胖、稍瘦的女子。次日,留下的女子們仍像上一天那樣列隊,太監們以極挑剔的眼光察看她們的眼、耳、口、鼻、頭髮、皮膚、頸項、肩膀、背部,只要有一處不合規定,就立即除名。繼而又讓她們自報姓名、年齡、籍貫,以觀察她們的音色和神態,如果口齒不清,嗓音粗濁,或應對慌張的,又須出列,這樣又淘汰了2000人。第三天,太監們以尺量那些秀女的手腳,再叫她們走幾十步以觀步態,再除去1000名不合格者。那最後1000人又被一些穩婆帶入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捫其肌理”,經過又一番令人難堪的折騰之後,入選者只餘下300人了。這300名女子被禁在宮中一個月,由專人熟察她們的性情言論,進而判定她們的性格、作風、智愚與賢惠否,通過這一過程,挑出了被認爲是“秀色奪人,聰慧壓衆”的佳麗50人,即被熹宗封爲妃嬪。5000人中只選50人,可謂百裏挑一。
如《漢雜事祕辛》中所講的梁瑩選後以前被吳姰裸體檢查的事,則是一個比較著名的例子。
東漢第十一任皇帝劉志要娶大將軍梁冀的小妹梁瑩爲後,那時梁瑩15歲。經劉志派遣,宮廷女官吳姰去梁家對梁瑩進行體檢。吳先檢查梁瑩走路是否正常,梁瑩輕移細步,舉止優美。吳再摘其耳環,解其髮髻,看有無脫髮現象。繼而檢查其關鍵部位,脫盡衣褲,但見梁皮膚滑膩,冰肌玉潔,證明無皮膚病。乳房已發育隆起,說明性生理髮育正常,並與年齡相符。肚臍稍陷,能容下半寸珍珠,屬於優美型的肚臍。以後,吳又請梁躺在牀上,檢查前後陰處,見後陰、肛門沒有痔瘡,前陰也發育正常。吳還一無遺漏地檢查了梁的腋窩與腳底,結果是一切正常而優良,於是梁瑩就合格地成了劉志的皇後。
如果不是蟬兒親口告訴金宰闐,金宰闐還真不知道原來當皇帝可以如此荒淫無恥,難怪蟬兒不好意思說了。看來自己給資遣散宮女回籍是做對了,讓她們和父母團聚,擇個好人家嫁人,也好過在宮裏面終老一生。
挑選女官當然不能用挑選宮女的老辦法,於是金宰闐揮毫潑墨,刷刷刷寫下了招選女官的章程,釐分八條,羅列如下:
(一)須身家清白,及品誼純正。
(二)年齡在十四歲以上,及二十五歲以下。
(三)略具姿色,又體質健全,無其他暗疾者。
(四)未出室或未受聘之閨女。
(五)或孀婦及離異婦人而未經生育者。
(六)無煙酒賭博諸嗜好。
(七)三年後就開放出宮,其有願意留者聽。
(八)三年期滿後,由女官長奏請皇帝,擇優優獎。
書畢,就將其交與侍從女官長蟬兒,由她全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