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峯在110裏說他阻止了一起綁架案,還抓住了兩個綁匪,還說一個剛逃走,現在還在芳村,讓他們快點來。結果一向不能做指望的警察這次卻只十幾分鍾就趕來了,而且趕來的還是一隊刑警,那爲首的女隊長尤其令萬峯印象深刻,因爲她整個就是港片裏的霸王花,長得既漂亮做事又非常幹練。
霸王花進來的第一件事是聞了聞黃鶯的嘴部位置與衣領,說:“是乙醚!”然後馬上剪下黃鶯一點衣領,裝進了一個密封小瓶裏。
“這兩個人是你打暈的?”然後霸王花指着那兩個被打暈的綁匪喫驚地問萬峯。
萬峯點頭,霸王花又問:“練過?”
萬峯再次點頭,霸王花再問:“知道另一個綁匪往哪個方面跑了嗎?”
萬峯:“不知道,但我知道他是誰,你們要抓他容易得很!”
霸王花:“是誰?”
萬峯:“市工商局的方興。”
霸王花明顯喫了一驚,笑說:“看來有些故事,我們到局裏去詳細瞭解吧。”
她讓手下把那兩個綁匪拷上,抬上車去了。她讓萬峯和黃鶯也跟他們一起回去。在車上,她就把差不多整個案情都問了一遍,也做了個筆錄。中途她還打了個電話回局裏,叫一個警察到方興家裏去看看。
到了局裏,黃鶯已經徹底醒了,她把她經過的事情也說了出來。原來她按萬峯的話剛開好一間房,一個男人就來敲響了她的門。她問是誰,那人說是服務生,來送點東西。她開門讓那人進來,結果那人一進來就拿一塊氣味怪怪的手帕捂住了她的口鼻,然後她就失去了意志。
這時萬峯也知道了那霸王花的名字,她叫狄秋,市刑警支隊副隊長。狄秋又問了萬峯和黃鶯一些更具體的問題,比如跟方興的過節。這自然涉及到萬峯跟黃鶯的關係問題,說到這個黃鶯很害羞,老師萬峯迴答的。
在狄秋查問萬峯和黃鶯的時候,她的手下也查到了那三個綁匪的身份,原來他們老師小偷,跟方興是同鄉,真正的同鄉,同一個鄉的,很可能從小就認識。這樣,方興的犯罪可能性自然更進一步。
沒過一會兒,狄秋派去方興家的那個警察也打電話回來,說方興現在剛回家,一身灰土很狼狽,而且把腳崴了,他問方興怎麼搞成這樣的,方興說不小心摔了一跤。再問方興幹什麼去了,他說去散步。
鍬秋一聽,馬上又給那個警察下了一個命令:去芳村,找目擊證人!她說方興一定是在跳窗的時候把腳崴的,那他一定跑不快,那就一定有很多人看到過他。找到那些人方興就跑不掉了。
“那個,警官,請問您是狄仁傑的後人嗎?”等狄秋命令下完,萬峯笑問道。之所以這麼問,是因爲這還是他第一次在現實裏看到警察表現得這麼英明神武。
狄秋笑了笑,說:“這個馬屁拍得好!”
然後她又說:“好了,你們可以回去了。不出意外今天晚上就可以把那個人渣抓回來了。”
萬峯卻懷疑地問:“你們真打算抓他麼?”
狄秋直起腰有些生氣地反問:“不相信我嗎?”
萬峯:“不是不相信你,是不相信我們天朝。如果你真想抓他,不如再使點手段。”
狄秋:“什麼手段。”
萬峯:“給報紙、電視報個料,讓他們去現場找那幾個目擊證人採訪。”
狄秋卻好像突然變聾了,問:“啊?你剛纔說什麼?”
萬峯卻會意地一笑,拉着黃鶯走了。出了公安局,萬峯就在公安局旁邊的公用電話上給報紙和電視的記者報了料,而且說了很多細節,以確保他們會去採訪。天南市很有幾家有點骨頭的報紙,萬峯相信他們會頂住壓力報出這件事的。而只要這件事見報見電視,方興就不大可能被潛規則赦免了。
回去的路上,黃鶯一直緊緊靠在萬峯身上。想起今晚發生的事,她非常害怕。而想到幸虧萬峯救了她,她又非常幸福。萬峯好一番撫慰她纔好了一點。
回到黃鶯的宿舍,萬峯也是一直安撫着黃鶯。
第二天一大早萬峯就接到狄秋的電話,她說他們昨晚真找到了目擊證人,他們也去抓了方興。今早晨報已經有了這件事的報道,方興這人渣這次栽定了,讓他和黃鶯放心。萬峯謝了她,說有時間請她喫飯,狄秋說不用了。
萬峯要去上班了,他要黃鶯今天請假,也不要出門,黃鶯答應了。中午的時候萬峯上網看新聞看微博,方興已經成爲全網皆知的名人。而黃鶯則得到很好的保護,因爲萬峯報料時沒說黃鶯的單位與名字,而公安局也很注意保護受害人,也沒有說出黃鶯的單位與名字,只說某大學女老師。
萬峯想方興這次是坐牢坐定了,他真沒想到方興會做出這些事,會落得這樣的下場。
“自作孽不可活!”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