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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酸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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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邵凡有點懵。

所以他沒做錯事,廖筠也沒懲罰他,這件事到頭來竟然怪他自己?

“我後悔了,我承認,我是愛玩,又在乎面子,可我對你還算不錯吧,”廖筠喪氣似的坐在他腿上,短褲貼着他襯衫的衣襬,“那你呢?你還願意做我的小狗嗎?剛纔一看到我就石更了,可以算在乎我的證據對嗎?”

她一直都是很主動的,且善於引導。直白的話就像把他的神經撩斷了似的,讓他面色一紅,又變成了那朵純情可憐的小白花,忍着心口的酸澀,軟聲回答:“……我當然很在乎你,我願意做你的小狗。”

廖筠心裏想笑。

男人都是下半身動物,在發丨情的時候尤其愛擺出一副下賤的深情樣。在這種時候,如果能適時地玩一把遊戲,絕對會更好地拿捏他,只可惜她現在沒興趣。

敷衍的在他嘴角親了親:“作爲補償,待會兒逛街的時候我挑一件禮物送給你,不許拒絕。這是乖乖小狗應得的。”

站起身,她讓他去衛生間整理好自己,又指揮他換了件新襯衫,教他重新穿戴好襯衫夾,繫上領帶,打扮得漂漂亮亮,收拾妥當,外面的氣溫正好沒那麼熱了。

他們先去喫了點東西,期間廖筠又喝了一瓶酒,沒醒的醉意立馬湧了上來,走的時候手裏還拎了一瓶,步子暈暈乎乎。

爲了多逛一會兒,她穿着T恤短褲和運動鞋,長髮高高梳着馬尾,戴着粉色墨鏡,和慕邵凡站在一起雖然風格不搭,但更像普通的男女朋友,路上一直牽着他的手,有事沒事就摸摸他,把他撩得五迷三道,水汪汪的小狗眼睛就沒從她身上移開過。

顯然在這種患得患失和自我懷疑中,他已經習慣了被她掌控精神世界的脆弱天平。

越被她玩弄,越對她依賴,越模糊着是非對錯的標準,喪失原則。

逛了兩個多小時,要送給親戚們的買得差不多了,廖筠開始給他挑禮物。走進一家不起眼的復古風裝潢小店,她看裏面的物件雖然羅列得很雜,但是竟然有些古董好貨,於是耐心地轉了轉。

店主是個白人老頭,戴着個金絲圓框老花鏡,正在櫃檯上擦拭什麼小玩意兒。

廖筠環顧一圈,最後把目光落在店主手邊,一條藏藍色手帕上放着一枚復古的銀製戒指。素雅,古樸,嵌着一顆美麗的鑽石。

“這個小東西還蠻好看。”

店主瞥她,開口是地道的中文:“這是古董,比我還老,祖傳的。你喜歡可以看看,不過不賣。”

廖筠把酒瓶放到一旁,眼睛都有點花了,捏起戒指仔細看了看,保養不錯,但並不屬於收藏級別,流落在普通人手裏,難免有歲月的磨痕。往手上戴了一下,大了好幾圈。

店主說:“男款的赫拉克勒斯之結,True Love Knot,你戴不合適。”

廖筠嫌棄:“古希臘神話,亂得就像男人喫錯藥瘋死之前的臆想,確實不合適。”剛要把戒指放下,眼睛一轉,又抓起慕邵凡的手,“給你試試。”

慕邵凡下意識拒絕:“不好吧……”

“有什麼不好,這可是真愛之戒啊,”她眨着醉意微醺的眸子調笑他,“小狗戴上戒指會想嫁人嗎?”

慕邵凡一愣。

廖筠順勢把戒指從他無名指尖套上,一推到底。

他手指修長,棱骨分明,很適合戴銀飾。那點小鑽看起來不起眼,卻像一顆小星星,點綴作用非凡。

“啊,真好看。逛了這麼半天,似乎沒有比這枚戒指更適合你的了。”

樣式合適,寓意也合適,自以爲是地接近她,以爲能騙到她,跟發瘋的臆想沒什麼區別。可笑的真愛,就應該配可笑的人。

廖筠捏着他的手指舉起來欣賞一番:“你喜歡嗎?”

不等慕邵凡回答,店主差點越過櫃檯上來搶:“都說了不賣!這可是古董,是古董!祖傳的!你再看看別的吧。”

廖筠豪氣地說:“我就要這個。”說着朝保鏢勾手,“給錢。”

店主着急:“姑娘,我說的是中文的‘不賣’!”

“我聽見了,我又不聾,你說‘錢不夠’,”繼續招呼保鏢,“再給。”

店主看她打扮普通,又滿身酒氣,以爲她在開玩笑,搖着頭看她折騰,可是當她把價格抬到十萬美金的時候,店主直接大變臉,眼都快笑沒了。戒指雖是真古董,但遠不值這個價。連忙改口要幫她包起來,還要把剛纔正在擦拭的手工對戒免費贈送他們。

對戒是很簡單的素圈銀飾,沒什麼特色,廖筠欣然接受,將男款疊戴在了慕邵凡的手上。

慕邵凡看到內圈有字,刻的是“A Priceless Love”,正想跟她說說,但她卻轉頭把女款的隨手扔進了袋子裏。就像花重金給狗買了個漂亮的項圈,從沒有主人跟着一起戴的道理。

廖筠察覺到他目光黯然,笑着說:“寶貝,我平時不習慣戴戒指,你沒發現嗎?別多想。”

慕邵凡不好意思道:“嗯,我沒多想。我只是想跟你說,他這個裏面刻字還挺好看的。”

店主得意:“這是純手工打造的,全世界僅此一對,無價之寶!”

廖筠撇了撇嘴,拉着慕邵凡邊往外走邊小聲吐槽:“我小時候還疊過全世界僅此一架的紙飛機呢,他真能吹呼。”

慕邵凡忍不住也笑了。低頭看着手上的戒指,眼睛亮亮的,彷彿獨自墜入了愛河。

推開店門,外頭天色發暗,光線昏黑。

廖筠醉得步子一歪,讓隨行保鏢開了一瓶新酒,隨口閒聊:“我雖然喜歡珠寶,但不知道爲什麼,對戒指不感冒。不過你們FROLA每年推出的盛夏系列戒指我倒是有關注,很有收藏價值,而且很漂亮。”

慕邵凡扶住她的手臂:“你最喜歡哪一款?”

“最喜歡……應該是14年那款紅鑽,根據公開的設計稿,除了戒指還有配套的項鍊和耳環,可惜竟然不對外展覽,也不知道被誰收藏了。”廖筠朝他眨眨眼睛,“怎麼,你要幫我走走關係,打聽打聽?”

慕邵凡正對她心懷感動,聽她這麼說,滿臉認真道:“我可以找人問問。”

“那你只管去問吧,錢不是問題,我一直很想收藏那套首飾,可惜FROLA不是有錢就能買到的。你作爲黃老師的徒弟,是不是應該有點內部特殊待遇?”

“……是有一點,不過也沒什麼特殊的。我會想辦法去問的。”

敢這麼說,他肯定在黃詩靈那裏有一定的地位,興許在FROLA內部也有點作用,只不過很多時候在自謙,或者故意騙人。

廖筠現在對他非常反感,表演信任的代價,就是對他失去了信任。

甚至一想到自己昨晚竟然爲了他這個虛僞的狗東西,忽視了過生日的小狐狸,心裏不禁生出了一絲愧疚。

作爲她關係維持最久的伴侶,張洵還是很討她喜歡的,在她心裏的地位就和正宮差不多。無論在外怎麼彩旗飄飄,怎麼玩得花裏胡哨,家裏的正宮還是得好好哄着纔行。

眼下,廖筠笑着牽起慕邵凡的左手,親了親那兩枚戒指,趁熱打鐵地刺激他:“你知道嗎,他們說在拉斯維加斯,只要兩個人想結婚,全世界都不能阻攔他們。一想到小狗要去幫我找我最喜歡的戒指,突然好期待。如果我們能互送戒指,是不是也算互明心意了?”

上位者畫一個結婚的餅,是用來釣傻子最低成本的方法。

慕邵凡果然被她的話攪亂了心神,愣愣地被她牽着走過十字路口,很久都忘了回答。

她太喜歡喝酒了,今天的酒就像在爲宰殺慕邵凡這隻愚蠢的獵物磨刀助興,尤爲讓她興奮。長髮肆意地飄搖在風中,她的背影如同被夕陽掃了一層粉金色的光,漂亮而夢幻,迷得人移不開眼。

慕邵凡癡癡看着她,又看向兩人十指相扣的手,情到深處,幾乎難以自己地說:“沒有人送給過我這麼貴重的禮物,也沒有人像你對我這麼好……我覺得自己像在做夢一樣。”

廖筠嘴角揚起很淺的嘲諷,睨他一眼:“我就知道這枚戒指適合你,你一定會喜歡的。”

小狗點頭:“嗯,喜歡,很喜歡。”

蠢貨。

這麼容易被騙,今晚再睡他一下估計就能套出話來了。她有點迫不及待地想看小狗計劃敗露時慌張痛哭的慘樣。

廖筠又喝了一口酒。

記憶的最後,他們背對着夕陽餘暉,沉醉在拉斯維加斯微風撩人的傍晚。那條他們一同牽手走過的長街,盡頭盛放着一片赤紅的火。

賭城如晝的燈影交相輝映,割裂着這個即將被黑暗完全籠罩的世界,就像從天堂遺落了一場紙醉金迷的黃粱夢,天旋地轉,讓人淪陷。

……

廖筠斷片了。

睜眼時,記憶的兩端突兀銜接,她正躺在酒店的牀上。

生物鐘錯亂,也不知道是幾點,屋裏窗簾拉得很死,一片漆黑。她伸手摸了摸,打開牀頭燈。刺目的燈光猛地晃了她一下,閉眼時有一抹紅光一閃而過。

努力眨了眨乾澀的眼睛,她抬起剛纔開燈的左手,無名指赫然有一枚紅色戒指。

準確地來說,是紅鑽戒指。

空白的大腦忽然應景地浮現起那條餘霞成綺的長街。

滿眼深情的慕邵凡跟在她身邊,傻乎乎地表忠心:“你等我一下,我去打個電話。你喜歡的那套首飾我一定會爲你找來的。”

所以……

他還真找來了?

廖筠猶疑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和耳朵,果然,昨晚是戴着飾品睡的。

她記得他說,14年推出的那款盛夏系列首飾名字叫OGNI COSA,和他唱的那首歌名一樣,意爲“一切”。

其中戒指是紅鑽,1.9克拉,項鍊和耳環則是莫桑鴿血紅,9.9克拉。

連夜從洛杉磯空運過來,他把它們全都戴在了她身上。尤其是在戴戒指的時候,他把指環抵在她的無名指尖,明知道她已經醉了,還是固執地向她確認:“要戴嗎?”

就像在勾引她似的。

誘餌還是她喜歡了很久的首飾。

在那種時候,多猶豫一秒都是對她財產的不尊重,所以她直接自信地把手指伸了進去。

然後……

然後他們做了什麼?

她酒量很好,正常喝酒後發生的事情不會完全忘記,像芳州那種失憶現象純屬意外中的意外。

努力回想着昨晚更多的畫面,零零星星想起一些,但可惜剛睡醒的大腦還沒完全啓動,越用力回憶反而越有點罷工的意思。

她爬起來,打算先去洗個澡清醒清醒,結果剛下牀,腿竟然發軟,跌坐在了厚厚的地毯上。

她從文善商,並不熱衷運動,爲了身體健康每週鍛鍊一次就很不容易了,昨晚這一斷片,身體就像跑了好幾個八百米,渾身肌肉疼痛酸丨脹,感覺就沒有一塊兒好地方。

低頭看着身上的吊帶睡裙,暴露在外的手腕,胸前,甚至大腿,吻丨痕遍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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